3)第一二四章 精锐对精锐_新顺17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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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唱唱歌。

  他手上握刀的茧子,可以用针扎而不出血;他可以穿着沉重的甲,跑动百步还有余力杀人;面对揭竿而起但刀狩令下从未摸过兵器的百姓,他可以以一敌百。

  他的俸禄是六百石,一倭石三俵,比之大顺的度量衡要大,折合米价,约莫一年要一千二三百两银子。

  然后,他死了。

  在相距小滨城还有四十步的时候,一枚旋转的铅弹从他的左眼进入,灼热的已经有些软化的铅块刺破了他的眼睛,将他的脑子搅成一团。

  射死山内重次的,是个之前和旁边同袍打赌,能不能在百十步外射死受伤武士的一个桅杆射手。

  二十岁出头,穿着海军的蓝白条纹的水手衫。

  因为不堪船上生活虱子的撕咬,所以水兵总是喜欢用火把头发一烧,再用湿毛巾盖住扑灭,导致参差不齐。

  脚下没有鞋,爬桅杆需要发力的大脚趾有些畸形地粗大。

  即便站在城中而不是摇晃的甲板上,脚趾也是下意识地分开着,像是橡树的根一样扒着地面。

  小伙子是海军招收的灾民,当然不是第一批。

  日本年年有灾,大顺也不多啥,饥民当兵又便宜,海军大部分士兵都是饥民。

  在参军之前,小伙子没摸过刀,更不要说玩过弓箭火枪了。大顺没有刀狩令,但穷文富武,这小伙子连文没钱学,自然不可能舞刀弄枪。

  从他记事开始,家里就不断告诉他,小孩子不能游手好闲,得干活。妈妈纺线的时候,他就在旁边用芦苇棒把棉花搓成条;七八岁的时候,就要背着筐,在村子周边到处捡粪;十一二岁的时候,就要跟着父亲去地里薅草。

  过年的时候能吃一顿加了一点肥肉的熬白菜和素丸子汤,每人一碗,每碗的最上面会放一片白肉——一人一片,不大不小,因为如果稍微有大小不同,会因为这一顿饭产生家庭的巨大矛盾,认为父母偏心。

  年三十那天能吃一顿白馒头,不过里面还是地瓜面的,外面用白面裹了一层。

  随便的一场旱灾,把这样的生活也毁了。恰好海军征兵,当兵是条出路。

  三个月训练、吃饱、分清左右、学会队列。然后扔到船上。

  晕船的裁撤到作坊、船厂或者扔去辽东的冶铁厂;不晕船的看看有没有爬桅杆的本事。

  小伙子靠着自小爬榆树摘榆树钱、爬桑树摘桑葚这样的大顺贫民必备技能,靠着一手上佳的爬树本事,成为了桅杆射手。

  发了枪,每天练。练的好,吃饱饭。

  一个月饷银一两半,转正合格后再长半两,退伍后或是安排去贸易公司做工、或是分鲸海的荒地,自五十岁起还有海军内部的退役年金和股息分红,定额不多,但饿不死。为什么定五十岁,因为平均寿命不到四十。

  从军三年,月银二两共四十两。一年一套军装,一支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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